有很多信眾朋友問我:




到底能不能幫朋友辦理解冤或超渡法會?




我答:不行就是不行!




連陪同去地藏庵都要多考慮了  何況是這些~


很多靈事  公親容易變事主  我都處理了無數次了~


靈界事有規則的 不是我們想怎麼樣就可以怎麼樣~


還有人以為男女朋友只要有肉體關係就等同夫妻  就可以幫對方處理冤欠~


這是大錯特錯的偏見!


兩人人間法律上不是夫妻  靈界資料就不是夫妻~


如果雙方除了對方  跟其他人也交往也有肉體關係  請問:哪一對才算是真夫妻?


不懂靈事規則你動手處理看看?


 


我舉例說明  你們會更清楚:


一對夫妻 先生有外遇 外面又有女友  也跟她發生關係很久了  這女友可以幫他處理冤欠?


可能一處理  這女友被歸入冤欠之列  今生又當小三之下  自己先被靈事處理掉~ 


或而受天譴  或而因此受迫與這男的分開  這都很難說~


跟我認識久的信眾們都知道我不說謊騙人也不亂處理靈事~


存著僥倖之心  就會有難以預期的結果~


靈界之事  不能亂代替亂辦超渡解冤~


有可能一辦  自己成為了被解掉跟渡掉的受報者~


公親不好當  凡事宜謹慎  好運不好運其實也常在考驗我們的道理之中!


 


尊重著作權法 未經格主億珊師姊同意 請勿自行複製本格相片或文章(包括留言板跟回應欄)貼至他格 違者保留法律追訴權!


 


 



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億珊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